北京理工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2024-06-18

北京理工大学作为主办单位,现举办“北京理工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 3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北京理工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

1.2 项目位置: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一组团。东至城市道路1-NC2,西至城市道路NA1,南至城市道路EB2,北至城市道路EA1

1.3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44.71公顷(约671亩),其中高等教育用地面积33.44公顷(约502亩),公园绿地(含排涝通道)11.27公顷/169亩,最终以土地供应文件为准。容积率≤1.2,地上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按地上建筑规模的30%估算,最终以批复的可研为准。

1.4 设计任务:北京理工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

1.5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1.6 征集设计周期:约25天。

2. 主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征集组织机构: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

3. 征集联系

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朱小锋、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5137/5731/5831—256/812(工作日09:00-17: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 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4.2 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

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规划设计机构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3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4.5 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发送电子邮件至征集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3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下同)。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8日17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理工大学网站(www.bit.edu.cn)、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网站()同时发布。

8. 其它条款

8.1 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电子文件、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2.1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2.2 主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实质性修改之后的规划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2.3 主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1.3 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权归属于应征人,但景观小品及其建构筑物除外。

8.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2 应征设计补偿金

8.2.1 设计草图补偿金

设计草图补偿金是主办单位向申请人提交合理的规划思路、基本合格的设计草图而支付的补偿费用,设计草图补偿金人民币1万元,补偿金包含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缴纳的各种税费。对于入选为应征人且获得了应征设计补偿金的申请人,主办单位不向其支付设计草图补偿金。

8.2.2 中选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

本次方案征集将选出1个中选规划设计方案。

8.2.3 应征设计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是主办单位支付给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准备并递交应征规划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应征方案”)的补偿费用。补偿金分档设置,主办单位将向递交了有效应征文件但其应征方案未被推荐为中选方案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人民币20万元;主办单位向其应征方案被确定为中选方案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人民币40万元,该应征人应进行方案优化、综合、深化,完成雄安校区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编制深度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深度要求,并应满足校方及雄安新区的相关规定。上述应征设计补偿金是应征人就本征集项目可以获得的全部费用,包含应征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缴纳的各种税费。

8.2.4 补偿金的支付

申请人/应征人的补偿金以人民币支付。如境外申请人/应征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账户,可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税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应征人自行承担。

8.3 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4 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5 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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