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管理委员会作为承办单位现举办“良乡大学城(房山新城中心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4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良乡大学城(房山新城中心区)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
1.2 项目位置:房山新城中心区是房山新城良乡组团的核心区域,距离北京中心城区约30公里,涵盖良乡大学城主园区、拓展区、良乡站和南关站轨道站点四个重点地区及辐射区域。
1.3 设计范围: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研究范围和详细城市设计范围。
1.3.1 总体城市设计研究范围:位于良乡组团核心区域,即房山新城中心区,总用地面积约27.86平方公里;
1.3.2 详细城市设计范围:包括特定重点区域未实施用地和重要廊道两个区域。四个特定重点区域设计范围约6.91平方公里(重点对未实施用地进行设计),包括良乡大学城主园区、良乡大学城拓展东区,良乡站轨道站点一体化区域及南关站轨道站点一体化区域。重要廊道设计范围约8.47平方公里。
1.4 设计任务:
1.4.1房山新城中心区总体城市设计研究;
1.4.2良乡大学城主园区详细城市设计;
1.4.3良乡大学城拓展东区详细城市设计;
1.4.4良乡站轨道站点区域详细城市设计;
1.4.5南关站轨道站点区域详细城市设计;
1.4.6重要廊道区域详细城市设计。
1.5 征集方式:国际公开征集。
1.6 征集设计周期:约80天。
2.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管理委员会
征集组织机构: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
3. 征集联系
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朱小锋、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7—256/812
传真:86-10-82575840
E-mail:[email protected]
4.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4.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规划设计的专业技术能力。
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申请人须依本国或本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须与境内的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征。
4.4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4.5应征申请人应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规划设计经验;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6.1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6.2 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4.7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5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下同)。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网站将于2022年9月6日开通。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下午17 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fsh.gov.cn)、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的网站(ghzrzyw.beijing.gov.cn)和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网站()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 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 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0标准轻质展板、模型、电子文件、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2.1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2.2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8.1.2.3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8.1.2.4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权归属于应征人,但景观小品及其建构筑物除外。
8.1.3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2应征设计补偿金
承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212.62万元(含税)。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承办单位将不予支付补偿金:
(1)应征人未能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征文件;
(2)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被应征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8.3奖项的设置
本次方案征集将评选出2个优胜设计方案,其应征设计方案被选为优胜方案的2个应征人须根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优化设计要求对其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优化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
8.4征集后续工作
本项目不依据方案征集的结果授予设计或咨询合同,其项目的方案综合、编制城市设计和城市设计导则以及配合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完成相关报审等工作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选择设计单位。
8.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6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和英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7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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